(1)直接受理全市范围内和跨市的旅游者的投诉案件及全市各旅游经营单位的投诉案件;
(2)负责我市国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理赔建议;
(3)依法实施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旅游违法行为;
(4)承办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魏民
电 话:0513-8509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