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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发改委开展旅游行业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部署

来源: 通州区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8-06-07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区发改委针对旅游行业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特点,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餐饮场所使用的燃气多为瓶装燃气,监管难度较大。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为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旅游行业餐饮场所,整治时间从6月上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为期三个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餐饮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用气设备、安全设施、用气环境等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具备燃气经营许可的供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等;要求燃气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供气主体责任,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完善相关台账,与餐饮用气户签订供气合同,规范送气工作等。

    区发改委将此次旅游行业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相结合,建立健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力求做到“明确责任不含糊,严格处罚零容忍”,对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按期改正或拒不改正的,相关证照不全的,一律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