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星级饭店: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和《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苏安[2013]8号)的工作部署。市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现将“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通安委[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治理整改,确保安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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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5日